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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离退休职工2011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11-16 浏览次数:
各校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校医院定于2011年11月23日一12月 1日(共7天,双休除外)报销离退休职工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我校离退休职工2010年11月一2011年11月期间的医疗费。二、报销办法校内离退休职工以各校区服务中心为单位,校外所以场站管理中心为单位,院管所以学院为单位按指定时间统一报销。具体安排如下:报销时间上 午下 午11月23日西林校区水科所校区11月24日农科院校区农科院校区11月25日林科院校区植物所校区果树所离退休小组11月28日西农校区西农校区11月29日蚕桑所离退休小组场站管理中心11月30日场站管理中心场站管理中心12月1日水保所校区机动三、审核程序1.各校区办公室按照审核要求(附件一)先对报销人员医疗费票据进行初审、签字、登记,并按“离退休职工2011年报销医疗费登记审核表”要求填写一式两份。2.凡在外地居住期间就医的离退休职工,医疗费审核时各校区提供本人申请及备案材料。3.凡经各校区初审合格后,再经医院业务副院长、院长审签,由校财务处北校区报账点履行报账手续。
四、审核地点北校区校医院二楼会议室附件一:审核要求附件二:2011年医疗费报销登记审核表校医院
离退休工作处
2011年11月16日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