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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离退休职工2011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11-16  浏览次数:

 
各校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
  校医院定于20111123日一121日(共7天,双休除外)报销离退休职工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我校离退休职工201011月一201111月期间的医疗费。
  二、报销办法
校内离退休职工以各校区服务中心为单位,校外所以场站管理中心为单位,院管所以学院为单位按指定时间统一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报销时间
 
 
1123
西林校区
水科所校区
1124
农科院校区
农科院校区
1125
林科院校区
植物所校区
果树所离退休小组
1128
西农校区
西农校区
1129
蚕桑所离退休小组
场站管理中心
1130
场站管理中心
场站管理中心
121
水保所校区
机动
  三、审核程序
 1.各校区办公室按照审核要求(附件一)先对报销人员医疗费票据进行初审、签字、登记,并按“离退休职工2011年报销医疗费登记审核表”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2.凡在外地居住期间就医的离退休职工,医疗费审核时各校区提供本人申请及备案材料。
3.凡经各校区初审合格后,再经医院业务副院长、院长审签,由校财务处北校区报账点履行报账手续。
  四、审核地点  
北校区校医院二楼会议室
 
附件一:审核要求
附件二:2011年医疗费报销登记审核表
  
 校医院
                           离退休工作处
                          20111116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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