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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5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04-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职工:
按照陕医保中心函【2015】79号要求,2015年度慢病公务员补助将于2016年4月30日结束。截止3月底仍有150余人未办理,请相关职工尽快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公务员补助工作,逾期省医保中心将不再受理。具体报销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照顾人员除外)符合报销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
2、门诊特殊治疗符合报销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医疗照顾人员累计超过1500元;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门诊特殊慢性病:全年慢病费用结算单、起付标准费用(不含个人账户)的发票报销联、超限额个人全款自付费用(不含个人账户)的发票报销联;
2、门诊特殊治疗:全年特殊治疗费用结算单;
三、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慢病及特殊病公务员补助职工产生的下列费用
(1)门诊慢性病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
(2)门诊特殊治疗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3000元,医疗照顾人员累计未超过1500元;
(3)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4)未经省级医保计算及网络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四、注意事项:
1、按照省医保中心关于慢病补助报销要求,2015年度慢病及特殊病公务员补助须签字确认全年慢病及特殊病医疗费用。
2、2015年度慢病补助人员多,时间紧,请相关职工在申报时间内办理,逾期申报,省医保中心不再受理。
五、申报时间:
慢病及特殊病公务员补助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
六、材料报送地点:
校医院六楼医保办公室(水保所对面)
七、联系电话:
029-8709206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16年4月5日
附件:2015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名单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1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