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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

农林科大社区居民:

    接杨陵区李台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通知,现将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个人缴费150

二、缴费时限:2016年11月22日—2017年2月21日(节假日除外)

鉴于我社区居民人数较多,为确保缴费工作有序进行,请按以下时间安排缴费:

北校区(陇海线以北)居民:2016年1122日—2016年12月23日;

南校区(陇海线以南)居民: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5日;

特殊原因未缴费人员: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21日。

三、缴费地点:南校区零号楼410室(南校区校卫队四楼)

四、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近期一寸照片2张,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各2份,家庭其他成员的医保证明复印件2份。

2.2016年出生的新生儿不需要补缴2016年费用。但在本年内有医疗费产生且要求报销的,须补交2016年的费用(130元)后,方可按程序报销。

3.享受低保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请携带2016年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请携带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断档的,参保时须补交2016年保费130元。

6.2017年3月1号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将全部由个人承担。

 

请广大居民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望相互转告!

 

农林科大社区居委会

2016年11月21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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