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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信访工作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同离退休职工的联系,畅通渠道、倾听声音,着力解决离退休职工合理合法利益诉求,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制定本细则。

  一、本校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其他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离退休工作处各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均属信访接待范围。

  二、综合办公室和各校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倾听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三、信访事项办理

  1.接访  接访人对来访者应热情接待,礼貌用语,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能够当场确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场告知。能受理的接收材料、做好记录,不予(再)受理的、明确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够当场确定是否受理的,做好记录,15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2.登记  综合办公室和各校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分别建立信访登记册,就信访反映的事项逐件(次)做好登记、编号,并及时进行办理。

  3.处理  学校及有关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由处领导根据信访事项签署处理意见后,及时办理。办理结果交处领导审阅后,按要求时限回复来文部门。

  对不属于我处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经处领导审批后及时转呈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

  4.回复  经办人要及时跟踪办理进程,并向信访人反馈。

  5.存档  信访事项办理完毕,综合办公室将信访材料原件、处理意见、回复情况等存档备查。

  四、各校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定期将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情况整理汇总,并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要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定期、定量、定性综合分析,及时向处领导班子进行反馈。

  五、本办法是对学校相关规定的补充,未尽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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