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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印章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工作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学校印章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本办法所指的印章包括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中国共产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委员会;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老年大学。

  二、印章的管理要求

  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行政印章,党务秘书负责保管党委印章、学校关工委印章,老年大学办公室负责保管老年大学印章。

  印章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印章,随用随锁,采取防盗措施,确保安全。印章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并记录备案。

  三、印章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印章需进行登记,责任到人;

  2.未经审批,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3.严禁在空白纸张、表格和证件上用章;

  4.印章不得自行随意带离办公地点或转交他人使用。

  四、印章使用范围

  1.处领导签发、以离退休党委或行政名义印发的文件;处领导审核同意的上报材料;

  2.以离退休党委或行政制发的各种聘书、奖状;

  3.以离退休党委或行政出具的各类证明、介绍信等;

  4.离退休职工活动奖品或慰问品的采购合同等。

  五、印章使用程序

  印章使用实行“审批—登记—用印”的程序。

  办公室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册,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使用人进行登记。

  1.处领导签发的公文;处领导审核同意的上报材料:

  先进行登记,再由印章管理人员核准印数后用印。

  2.以离退休党委或行政制发的各种聘书、奖状:

  根据处内文件用印,并做好登记。

  3.介绍信、证明材料等使用印章:

  在职工作人员使用介绍信,由印章管理人员核实并登记后用印。

  离退休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印章的,由校区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办公室处领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复核并登记后用印。

  4.离退休职工活动奖品或慰问品的采购合同等使用印章须经处领导审核签字,印章管理人员方可登记用印。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当拒绝用印

  1.上报及下发的印件内容有误或批准权限不当;

  2.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印件;

  3.未经领导审核及签发批准的印件;

  4.非本校职工或与本处工作、业务无关的印件。

  七、因印章管理和使用不当,给离退休工作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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