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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月1日以后退休职工医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2-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处(室)、直属单位:我校参加了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职工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缴费、就医。在职人员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费,省医保中心按本人基本工资的4.5%及以下标准给个人账户划入医疗费;退休职工个人不缴费,省医保中心按本人基本退休费的5.5%标准给个人账户划入医疗费。在职职工转入退休必须提供《教职工退休审批表》,并经省医保中心审核后才能按照退休职工有关缴费政策将医疗费划入个人账户。为了使新退休职工及时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从2014年3月起学校下发职工退休通知后,由各单位负责通知职工本人务必于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办理完相关手续(2014年1月和2月退休职工在3月6日前务必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审批表》交人事处社保科。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省医保中心仍按照在职人员的缴费和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执行,个人缴费部分从本人退休费中按月扣除。人事处2014年2月27日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1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