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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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3号文件精神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7〕109号),认真落实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职工走访慰问、送学上门等服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走访
1.日常走访慰问采取不同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对行动不便、高龄、空巢、失独、失能、重病等离退休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电话慰问、走访慰问、送学上门等,主动听取他们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孤寡、独居的离退休职工坚持电话联络和不定期上门走访,通过三级服务网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特别是关注涉及重要问题及时上报。
3.对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职工要不定期走访,按照《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及时给予困难补助。
二、住院慰问
1.在校医院和杨陵地区医院住院的重症离退休职工,由各校区服务中心代表学校及离退休工作处及时探望并送上慰问品;各校区服务中心在离退休职工住院期间应与本人或其家属保持联系,随时关注病情及疗效;离退休职工出院后,应在一周内进行一次家访或电话联系,了解其康复情况。
2.在校医院和杨凌医院住院的危重病离退休职工,各校区服务中心应及时报告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安排处领导和校区工作人员进行探视,送上慰问品或慰问金。
3.在杨凌以外陕西省以内住院的重症、危重病离退休职工,各校区服务中心应及时报告离退休工作处,由处领导商定后,安排处领导和校区工作人员探视,送上慰问品或慰问金。
4.在陕西省以外住院的危重病的离退休职工,由处领导商定后,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及时安排探视,送上慰问金。
5.对于患有危重病的离退休职工,除及时探视了解其病情和家庭情况以外,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对住院的离休干部、知名专家(教授)、校级老领导等,离退休工作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分管校领导。
6.对因大病住院、大型手术的离退休职工,离退休工作处、各校区服务中心按照《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及时给予困难补助。
7.离退休工作处在组织探视前,应由专人负责核实住院离退休职工的相关信息。探视后,须将有关探视情况报处领导。校区负责人做好每次探视记录,探视结束后及时将被探视离退休职工姓名、探视地点、病情、探视时间及探视人等信息录入离退休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8.离退休职工每年每人因病住院受慰问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
三、生日慰问
1.离休干部生日,工作人员上门祝贺慰问,送上生日蛋糕或鲜花。居住在异地的,校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表示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2.每年老年节为年满80周岁的离退休职工举行集体祝寿活动,并为满80周岁及以上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
四、重大节假日慰问
1.每年“七一”,重点走访慰问高龄、困难等老党员,送上慰问品或慰问金。
2.每年教师节,重点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教师代表。
3.每年老年节,为离退休职工统一发放一次慰问品或慰问金。
4.每年元旦(春节),为离退休职工统一发放一次慰问品或慰问金。
5.每年元旦(春节)前,重点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有突出贡献的老同志以及身患重病、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职工。
五、异地慰问
1.对居住在外地(杨陵区外)的异地离退休职工,保持电话联系,每季度至少电话慰问1次。
2.每三年上门看望慰问一次,送上慰问金。
六、遗属慰问
1.离退休职工在杨陵及周边地区去世后,离退休工作处到家中吊唁,代表学校表示慰问、发放慰问金,协助家属安排后事处理。
2.离退休职工在外地去世后,离退休工作处及时打电话表示慰问,告知学校离退休职工后事处理办法、慰问金、抚恤金、丧葬费发放等有关事项。